:::
急難救助
日月之光慈善事業基金會急難救助金補助辦法
一、宗旨:
透過基金會的專業社工員,關懷訪視服務區域內,遭遇特殊急難或意外事故,致生活造成困境的個人或家庭,提供關懷與急難救助金。
二、補助對象(左營、楠梓):
需符合以下條件(有具體急難事件發生者):
*設籍本市北高雄地區(左營、楠梓)(日月光外籍移工:本人及家人需在台灣且符合急難事由)
*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患重病而無法負擔醫藥費者
*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遭受嚴重傷害而失去工作能力者
*遭受意外事故,生活失去憑藉急需救助者
*因特殊事故造成生活困境者
三、申請標準及審查:
四、申請文件:
五、相關證明:
相關證明:證明文件不完整或不符相關規定者,本會將不予受理,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,一律銷毀。所有個案資料本會將妥善保管,逾期後將被銷毀,將不寄回個案申請資料,如有特殊需求,請來電告知本會。
急難救助申請專線:07-3649619
(本會急難救助僅接受機構轉介或本會會員通報申請)
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《Download》 急難救助申請表《Download》
一、宗旨:
透過基金會的專業社工員,關懷訪視服務區域內,遭遇特殊急難或意外事故,致生活造成困境的個人或家庭,提供關懷與急難救助金。
二、補助對象(左營、楠梓):
需符合以下條件(有具體急難事件發生者):
*設籍本市北高雄地區(左營、楠梓)(日月光外籍移工:本人及家人需在台灣且符合急難事由)
*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患重病而無法負擔醫藥費者
*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遭受嚴重傷害而失去工作能力者
*遭受意外事故,生活失去憑藉急需救助者
*因特殊事故造成生活困境者
三、申請標準及審查:
- 以『提供暫時性經濟補助』為原則,符合上述補助條件者(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每人以申請一次為原則)
- 申請表送交本會社工員審核家訪,由社工員填寫審查報告,呈送執行長查核後,再決議是否核發急難救助金(救助金補助額度和次數,由本會評核後與視個案狀況核撥,一般為每個月補助3,000~5,000元,分一至三個月發放)
四、申請文件:
- 本會申請書正本(請務必詳細填寫)
-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
- 案主身份證明影本乙份(需有案主照片或附身分證影本)
- 國稅局財稅證明(案家全戶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)及其它領有補助證明文件乙份
- 醫療證明及單據
- 案主或代收者之帳戶資訊(戶名、帳局號)影本乙份,以供審核通過後匯款
- 「蒐集、處理及非營利目的之使用申請人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」
五、相關證明:
相關證明:證明文件不完整或不符相關規定者,本會將不予受理,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,一律銷毀。所有個案資料本會將妥善保管,逾期後將被銷毀,將不寄回個案申請資料,如有特殊需求,請來電告知本會。
急難救助申請專線:07-3649619
(本會急難救助僅接受機構轉介或本會會員通報申請)
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《Download》 急難救助申請表《Download》